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的四種法定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主體僅限于離婚訴訟中的無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的主體限于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即有過錯方。必須以離婚為前提。當事人基于離婚的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過錯賠償時,如果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則對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無過錯方要求賠償的情形和條件是什么
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的四種法定情形:(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主體僅限于離婚訴訟中的無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的主體限于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即有過錯方。必須以離婚為前提。當事人基于離婚的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過錯賠償時,如果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則對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離婚無過錯方要求賠償的情形有哪幾種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無過錯方要求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無過錯方離婚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有哪幾種呢
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對于婚姻法規定的離婚過錯方損害賠償制度,應把握以下幾點:
(1)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是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不包括對其婚姻關系造成損害的第三人。
(2)損害賠償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前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能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單獨對過錯方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無過錯方也不能獲得損害賠償。
(3)損害賠償既包括物質損害賠償,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4)無論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無過錯方都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哪些情形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判定。 該內容由 許乃義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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