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申請工傷賠償是可以的,按照程序,在接受治療之后應該先申請傷殘鑒定,有了傷殘鑒定報告后,用人單位會按照等級支付相應的傷殘等級補助金。所以勞動者應當在發生傷殘時間后的三十天之內向本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不過這個期限是針對比較普通的情況,要是傷勢復雜的經過部門同意是可以延長申請時間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