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印章遺失處理流程:1.工商局辦理遺失手續,憑證明到公安局;2.公安局辦理換章手續,包括遺失和重刻;3.登報作廢原章;4.新章到公安、工商備案并結銷手續;5.銀行、稅務、內部、相關單位備案。若僅用于銀行,只需辦理銀行掛失備案換章,并登報掛失。
法律分析
法人不是具體的人而是單位,因此,法人章其實就是單位的公章。
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備過案或企業規模較大,可以按以下流程處理:
1、到工商局辦理遺失印章手續,憑工商開具的證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辦理換章手續,包括遺失手續、換章重刻手續;
3、登報將原印章作廢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備案,并結銷手續;
5、銀行、稅務、企業內部、有關業務單位印章啟用備案。
如果僅只是用于銀行,則只辦理銀行掛失備案換章,保險起見,登報掛失一下。
拓展延伸
公司法人章遺失后的法律補救措施
公司法人章是公司的重要法律文書,一旦遺失,應采取相應的法律補救措施。首先,立即向相關機構報案并辦理遺失聲明,以確保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其次,根據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重新制作公司法人章,并進行公告和備案手續。同時,需通知相關合作伙伴和金融機構,以避免可能的糾紛和風險。此外,應及時修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公司章使用和保管的管理,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最重要的是,積極配合執法機關的調查,確保公司利益和法律權益的得到保護。通過以上法律補救措施,可以有效解決公司法人章遺失后的問題,恢復正常經營秩序。
結語
法人章是單位的公章,一旦遺失應采取相應的法律補救措施。首先,報案并辦理遺失聲明,確保及時通知相關方面。其次,召開會議決定重新制作章,并進行公告和備案手續。同時,通知合作伙伴和金融機構,避免糾紛和風險。修訂內控制度,加強章的管理,防止再次發生。最重要的是配合調查,保護公司利益和法律權益。通過以上措施,解決遺失問題,恢復正常經營秩序。
法律依據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11條: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準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并采取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后,按照前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