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醫療保險是員工福利中較為常用的福利保障項目,很多單位都有多年的操作經驗,每年人力資源部都需要將這個福利項目做到人力資源成本預算當中,因此準確有效的報價是人力資源部及單位都十分關注的內容。社會醫療保險眾所周知是國家給予國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商業醫療保險是保險公司給予個人的一種醫療保障,而對補充醫療保險您又知道多少呢?跟基本醫療保險又有什么不同呢?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什么是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而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是在單位和職工參加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后,由單位或個人根據需求和可能原則,適當增加醫療保險項目,來提高保險保障水平的一種補充性保險?;踞t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為補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為了給職工提供醫療保障,起到穩定社會、促進發展的作用。我國正在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只能滿足較低水平的基本醫療需求,而且尚未覆蓋全部農村人口和全部城鎮人口,因此,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應同步發展補充醫療保險。發展補充醫療保險,既是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需要,也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順利實施的重要條件。根據我國國情和現實可能,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礎上的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收費低、保障金額大,是我國現階段鼓勵發展的有效的補充醫療保險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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