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丟了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借閱、復制經備案的公司章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在申請設立登記時,需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章程,并且變更公司章程后,也要向登記機關提交變更后的文本,因此登記機關會保存有公司章程的文件。
一、企業變更注冊資本需要什么資料
企業變更注冊資本需要的資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二、公司設立登記程序有哪些?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應經過如下程序:
1、發起人發起。這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預備階段,由發起人明確設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準備。
2、公司名稱的預先核準。在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擬設立公司的名稱的預先核準。只有待名稱獲得核準后,再進行設立公司的后續行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應當由全體發起人共同商議起草,并經全體股東共同同意通過方可生效。全體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必要的審批手續。如果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報經批準的有限責任公司,則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必要的批準手續。
5、繳納出資。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記載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及時繳納出資。未按照約定交付出資,按時出資的股東和公司可以追究該股東的責任。
6、申請設立登記。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經審批的,還需要提交批準文件。
8、登記發照。公司登記機關對設立登記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公司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資格,開始對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三、申請變更時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哪些材料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變更登記事項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該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文件。
(1)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其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根據具體情況提交材料。名稱依法須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預先登記的,由登記機關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申報。
(2)變更住所的,提交變更后住所的使用證明,按具體情況提交材料;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就住所、經營場所證明材料作出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3)
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如股東會決議、股東決定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等);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法定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更名后的身份證復印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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