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銀行借貸不還被起訴了,借款人可以及時歸還借款或與銀行協商制定還款計劃,爭取得到銀行的諒解、撤訴。協商不成時,借款人應積極應訴,爭取調解或減輕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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