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受法律保護。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或者有權拒絕交付,定作人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三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或者有權拒絕交付,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八十七條 定作人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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