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多套房產稅如何計算稅率?
(1)采用分段累進稅率,年稅率為0.8%-20%。超過免稅面積落在基本居住套數以內的部分,年稅率為0.8%;超過免稅面積落在基本居住套數外第一套的部分,稅率為3%;超過免稅面積落在基本居住套數外第二套的部分,稅率為5%;超過免稅面積落在基本居住套數外第三套的部分,稅率為10%;超過免稅面積落在基本居住套數外第四套或以上的部分,稅率為20%。
(2)套數排序以房屋購置時間為準,同一天購置的,以房屋面積大小排序。免稅面積按照套數排序依次扣除,
(3)與家庭外成員聯名持有房產的,也計為單獨一套,面積按注明產權比例或平均分攤。
(4)機構擁有的住宅房產也可考慮采用5%或10%的單一稅率,并禁止今后購買住宅房產。
二、房產稅的征稅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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