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姻登記程序違法不會導致婚姻無效。行政機關的婚姻登記行為與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婚姻關系只要符合我國法律相關法律規定,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即可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