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視為性住宅消費,每年按市場評估價征收1%-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二套房也有情況免征類型的,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所需材料: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房產交易合同。
2、征收標準: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稅基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一、上海第二套房產稅如何計算?
1、上海房產稅費表:上海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2、另外在提醒一下家庭第三套住宅的房產稅征收,每年征收4%-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的房產稅征收,每年征收10%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3、取消原《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個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的規定;商業房產,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房產稅的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6、產權屬于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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