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賭博罪罰款的標準如下:
1、參與賭博賭資不大的情況之下是按照五百元以下進行罰款;
2、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賭博罪罰的立案標準如下:
1、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2、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3、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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