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無勞動能力證明可以到勞動局做勞動能力鑒定。
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并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系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攜帶被鑒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復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鑒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并復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并復印件,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
法律依據:《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 判斷依據
4.1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條件 4.1.1 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后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4.1.2 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4.1.3 心功能長期在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1.4 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4.1.5 各種難以治愈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后血紅蛋白長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1.6 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4.1.7 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4.1.8 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4.1.9 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導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并癥,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4.1.10 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后復發。 4.1.11 一眼有光感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
4.2 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條件 4.2.1 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后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肌力3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4級。 (3)單手或單足全肌癱,肌力2級。 (4)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3級。 4.2.2 長期中度呼吸困難。 4.2.3 心功能長期在級。 4.2.4 中度肝功能損害。 4.2.5 各種疾病造瘺者。 4.2.6 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4.2.7 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3。 4.2.8 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30度。 4.2.9 雙耳聽力損失91分貝。 4.2.10 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5至6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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