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
1、公證申請人向公證機構提出婚前財產公證申請;
2、公證機構受理申請,并依法對提交的公證材料進行審查;
3、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并將公證文書分類立卷,歸檔保存。
一、遺產繼承公證應該怎么辦理
遺產繼承公證辦理的方式:
1、申請人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公證機構受理申請,并依法對提交的公證材料進行審查;
3、公證機構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并將公證文書分類立卷,歸檔保存。
二、怎么辦理房產公證
辦理房產公證的一般流程為:
1、申請人前往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
2、提交房產公證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3、公證人員核對申請材料及相關信息,詢問當事人的公證申請意愿是否其真實意思表示,并制作相關公證談話筆錄;
4、公證人員經審查確認公證申請材料真實無誤,申請人公證申請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情況下,出具公證書。
三、民法典中關于農村房產繼承公證如何規定
辦理公證當事人須向公證處提交申請材料,經公證處審核審批通過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一、申請(1)本人申請:提交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填寫公證申請表;(2)代理申請:除提交本人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3)特殊規定:下列公證須本人親自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托、聲明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二、受理1、受理條件(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事項之間有利害關系;(2)申請人之間對申請的公證事項無爭議;(3)符合公證業務范圍;(4)屬于本公證處管轄范圍。2、制作筆錄: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當事人簽字確認。3、要求回避:當事人要求公證員回避,經查屬于《公證法》規定應當回情形的公證機構應當改派其他公證員承辦。三、審查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并通過詢問證人、當事人收集證據,現場勘驗,委托專業機構鑒定等方式核實。四、審批按規定需要審批的,由承辦公證員擬制公證書,連同被證明的文書,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及核實材料,公證審批意見報公證機構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公證員審批。五、出證符合規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回執上簽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第三十五條
公證機構應當將公證文書分類立卷,歸檔保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等重要的公證檔案在公證機構保存期滿,應當按照規定移交地方檔案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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