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圪M分為兩種情況。
1、由單位代扣代繳:繳納時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部分按要求一并繳納,不能只繳納其中一方的。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2%、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5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0.50%,個人不繳。社保機構將在下月劃款時一并劃轉。如果連續三個月未能劃款成功,將停止繳費人的社會保險繳費業務。若要結算所欠社保費,應到所屬街道社保管理站個人繳費窗口重新申請劃扣。
2、個人繳費由銀行代扣:需要到當地社保局辦理銀行代扣業務,每個月往銀行卡存錢,銀行直接扣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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