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不一定需要上班,但如果勞動關系未解除或終止,勞動者仍需上班。如勞動者不去上班,公司可按規章制度處理;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者可被辭退。勞動仲裁需滿足條件:時間限制、勞動爭議、直接利害關系、受案范圍、向有仲裁權的委員會申請、明確被申請人、具體仲裁請求和事實依據、備齊申請書及材料。若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日內通知申請人受理或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法律分析
一、勞動仲裁需要上班嗎
勞動仲裁不一定需要上班。勞動仲裁期間,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未被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者仍然要上班;如果勞動者不去上班的,按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來處理;如果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單方面辭退員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二、勞動仲裁有什么條件
勞動仲裁有以下條件:
1.申請仲裁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
2.申請仲裁的爭議必須是勞動爭議;
3.申訴人必須是與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有直接利害關系;
4.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必須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
5.必須向有仲裁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6.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和具體的仲裁請求以及事實依據;
7.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備齊并符合要求。
三、勞動仲裁不予受理后怎么辦
勞動仲裁不予受理后的辦法是: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那么在受理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結語
勞動仲裁不一定需要上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各項勞動權利,但同時也有義務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勞動仲裁有一定條件,如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爭議必須是勞動爭議、申請人與爭議有直接利害關系等。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及時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八條 【制定仲裁規則及指導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制定仲裁規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勞動爭議仲裁工作進行指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四條 【委托代理】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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