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買了貨車不需要辦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但需要辦理車輛營運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這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店鋪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證件相片一張。如果你的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例如賣煙需要取得煙草局核發的《煙草零售經營許可證》,銷售食品需要取得工商局核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等等。 只要材料齊全而且符合工商部門的要求,那么一般一周時間就能拿到營業執照。 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并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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