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需通知債務人并得到債權人同意,簽訂協議,但有些情況不能轉讓,如性質限制、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如果要轉讓債權,必須通知債務人,并經過債權人同意,簽訂債權債務轉讓協議。
根據《民法典》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該內容由 丁旭濤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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