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并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故意犯罪的犯罪行為人。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又犯新罪,不構成累犯,因為緩刑期滿并不意味著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而累犯要求的是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后5年內再犯。緩刑是有條件地暫緩執行原判的刑罰,緩刑考驗期滿,犯罪分子沒有再犯新罪,實質上是沒有被執行過刑罰,這樣就缺少構成累犯的必要條件。再者,宣告緩刑是由于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且悔罪態度較好,在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說明其接受了改造,故也不應認定其構成累犯。因此緩刑期間涉嫌犯罪是不構成一般累犯的,但特別累犯除外。
一、判處緩刑再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不構成。根據《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而緩刑是附條件的不執行刑罰,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了,而不是刑罰已經執行完畢,所以,判處緩刑再犯罪不構成累犯。
二、判過緩刑的人員算是累犯嗎
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并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故意犯罪的犯罪行為人。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又犯新罪,不構成累犯,因為緩刑期滿并不意味著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而累犯要求的是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后5年內再犯。那么緩刑究竟算累犯嗎緩刑是有條件地暫緩執行原判的刑罰,緩刑考驗期滿,犯罪分子沒有再犯新罪,實質上是沒有被執行過刑罰,這樣就缺少構成累犯的必要條件。再者,宣告緩刑是由于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且悔罪態度較好,在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說明其接受了改造,故也不應認定其構成累犯。因此緩刑期間涉嫌犯罪是不構成一般累犯的,但特別累犯除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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