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二次申請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同一事項再次申請勞動仲裁且符合條件的,仲裁委員會應受理;但若申請人自行撤訴后再次申請仲裁,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未經同意,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部分仲裁為終局裁決,不可再次申請仲裁,可選擇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來說勞動仲裁是否可以二次申請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申請人就同一事項再次申請勞動仲裁的,申請人自己撤訴的,之后申請人在仲裁時效之內再次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的,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有些仲裁為終局裁決,不能申請第二次仲裁,可以提起訴訟。
拓展延伸
重新考慮勞動仲裁申請的必要性
在重新考慮勞動仲裁申請的必要性時,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首先,您應該評估之前的勞動仲裁申請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審理和公正的結果。如果您對結果不滿意或認為有新的證據可以支持您的主張,再次提交申請可能是合理的選擇。其次,您還應該考慮時間和精力成本,以及申請的成功幾率。如果重新提交申請可能會面臨長時間的等待和高額的費用,而成功的可能性較低,那么您可能需要重新評估是否值得繼續追求勞動仲裁。最重要的是,您應該咨詢專業的勞動法律顧問,他們可以為您提供具體的建議和指導,幫助您做出明智的決策。
結語
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重新考慮勞動仲裁申請的必要性需綜合多個因素。評估之前申請的審理結果,是否有新證據支持主張,是重新提交的關鍵。同時,需考慮時間、精力成本和成功幾率。咨詢專業勞動法律顧問,獲得具體建議和指導,做出明智決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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