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結婚證有效期無限,只需夫妻不離婚。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再次結婚。結婚證由民政部簽發,正本一式兩份,男女各持一份,需貼照片和婚姻登記專用鋼印。丟失可前往民政局補辦。
法律分析
沒有。我國的結婚證是沒有有效期,只要夫妻兩個人不辦理離婚手續,那么結婚證就是一直有效的。不過,要是夫妻一方不幸去世的話,此時雖然結婚證還是有效,但此時在世的一方仍然可以再次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拓展延伸
結婚證有效期限是多久?
結婚證的有效期限因國家和地區而異。在某些國家,結婚證是永久有效的,沒有過期時間限制。而在其他地方,結婚證可能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通常為幾年或更長時間。在有效期限屆滿之前,需要進行續簽或更新手續。這樣做是為了確保結婚證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因此,如果您持有一份結婚證,建議您了解并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確保您的結婚證在有效期限內,并及時進行續簽或更新,以確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結語
結婚證的有效期因國家和地區而異。某些地方的結婚證是永久有效的,而其他地方可能存在一定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屆滿前,需進行續簽或更新手續,以確保其準確性和有效性。持有結婚證的人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證件在有效期內,并及時辦理續簽或更新手續,以確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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