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查不了可以去公安機關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查詢,查詢必須符合相關條件。,根據民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規定: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系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應提供的材料有:,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件之日起7日內審查核實并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斗蚱揸P系證明》與結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外,對于結婚證丟失,有補辦需求的人,雙方可以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當事人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夫妻共同去辦理?!痘橐龅怯洍l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毖a辦《結婚證》不同與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愿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戶口簿、身份證就可以補領了。,如果想要通過身份證去查詢他人是否已婚需要到公安機關去查詢,并且查詢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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