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虛假出資
《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不到位
《公司法解釋二》第22條第2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3、抽逃出資
《公司法》第35條: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
《公司法》第185條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p>一、破產清算股東權益規定是什么
企業破產時,就意味著企業的資產是不能抵償債務的,所以企業申請破產保護時,企業股東一般是沒有什么權益的,有時甚至要承擔連帶的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股東權益有什么作用
股東權益又稱凈資產,即所有者權益。是指公司總資產中扣除負債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之和,代表了股東對企業的所有權,反映了股東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
股東權益是一個很重要的財務指標,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資本。當股東權益小于零時,公司就陷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這時,公司的股東權益便消失殆盡。如果實施破產清算,股東將一無所得。相反,股東權益金額越大,該公司的實力就越雄厚。
股東權益比率也叫凈資產比率,是股東權益與資產總額的比率,該比率反映企業資產中有多少是所有者投入的。值得一提的是,有時一些公司不是由于股東權益比率過低而導致虧損,而是由于行業不景氣導致虧損。這樣的公司較容易實現扭虧。
股東權益比率應當適中。如果權益比率過小,表明企業過度負債,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沖擊的能力而權益比率過大。意味著企業沒有積極地利用財務杠桿作用來擴大經營規模。
股東權益比率是股東權益總額與資產總額的比率。其計算公式如下:股東權益總額/資產總額×100%;也可以表示為:股東權益比率=股東權益總額/(負債總額+股東權益總額)×100%。該項指標反映所有者提供的資本在總資產中的比重,反映企業基本財務結構是否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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