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可能會進行舉報、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實施這些行為的前提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需要存在勞動關系,但是有很多用人單位并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應該怎么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呢?
沒簽勞動合同怎樣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在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依然可以通過以下的途徑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再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齡夠證明那第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網站有關自己事跡的報道。
6、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采購名同、銷售合同,客戶業籌記錄等。
7、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8、工作中來往郵件、QQ聊天記錄、微信記錄、工作安排短信記錄等。
9、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像。
10、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1、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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