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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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部職業資格中心組織開發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信息化管理系統通過驗收。該系統能夠實現從業資格證件網上征訂和打印,已發證件信息上傳和統計及證件信息查詢等功能,為從業人員從業資格信息的全國互聯互通奠定了堅實基礎。
法律依據: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第六條 國家對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實行從業資格考試制度。其他已實施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的有關規定執行。
從業資格是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所從事的特定崗位職業素質的基本評價。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從業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道路運輸活動。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優先聘用取得國家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從事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工作。
第七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應當按照交通運輸部編制的考試大綱、考試題庫、考核標準、考試工作規范和程序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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