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電梯困人不超過30分鐘的,如果沒有人員和財產損失,那么不需要進行賠償。但是如果電梯制造單位有法定過錯情形之一導致電梯困人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電梯維修需要原來業主出錢嗎
一般來說,電梯維修業主是不用出錢的。業主是電梯的所有權人,應依法承擔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義務。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對電梯使用安全負責,對共有產權的住宅電梯,實施物業管理的,該物業服務企業為使用管理單位。這就意味著,電梯日常運行維護費用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
二、特殊工種無證上崗怎么處罰
特殊工種無證上崗會責令生產單位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生產單位,如果無證上崗,安全監督局知道后會對相關單位重罰,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都屬于違法行為。
三、電梯維修該業主出錢嗎
很多業主對《物業管理條例》不了解,認為交了物業費就不應再承擔電梯維修費,因此不愿出錢維修。于是,很多物業公司都會主動承擔一部分維修費用,剩下的由業主均攤。一般是由物業公司承擔,電梯的維護保養是由電梯公司或委托的維保單位進行。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若無專項維修資金,小區電梯維修費用應該由每個業主按比例支付;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內業主共有場地、設施設備進行經營(做廣告)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對該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開。電梯屬于公共設施,歸全體業主共有。通常來講,小區電梯大修或更換,物業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費用的,他們也是承擔不起的。電梯壞了本身就是業主的責任,物業公司畢竟只是業主聘請的,如果有些業主自己都不重視不承擔責任,物業公司就更不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第八十一條
電梯制造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一)未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校驗、調試的;
(二)對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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