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提出的新技術方案。發明專利的類型有:
1、產品發明。產品發明包括人們創造的所有物品,如機器、設備、部件、儀器、材料、組合物、化合物等;
2、方法發明。方法發明包括所有使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可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如加工方法、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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