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成立法人需要具備: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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