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夫妻雙方是農村戶口、孕婦在當地醫院分娩第一胎時,可以持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醫療證在出生的醫院婦產科直接領取生育補助。農村戶口生育補貼:女職工申領生育津貼的條件為:參保女職工分娩前(含生育當月)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9個月的,可以申領生育津貼。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分娩之月后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補貼標準個地方都是不一樣的,一般是800左右,具體要根據當地的規定,而且,順產與剖腹產費用不同,標準也不同,農業戶口生育補貼,是根據農村合作醫療證來領取補貼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補貼需要的證件,醫院出生證明、父母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IC信息卡(去所在地鄉鎮醫院辦理)、醫保申請證明(孩子出生地醫院領取申請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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