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定罪為襲警罪標準是什么
定罪為襲警罪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四款【襲警罪】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襲警罪是指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嚴重危害行為。
本罪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刑法》修正的新罪名襲警罪正式實施。
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中和突發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主觀上限于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明知上述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加以阻礙,才能構成本罪。犯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二、尋釁滋事和妨害公務誰更嚴重
尋釁滋事和妨害公務,妨害公務罪更嚴重。
妨害公務罪,又稱阻礙執行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
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侵害的對象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并且是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
(2)在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所謂暴力通常表現為毆打、捆綁、禁閉等侵犯人身的強力行動;所謂威脅通常表現為以殺害、傷害、毀滅財產或毀滅名譽等形式實行精神強制。
(3)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國家工作人員正在依法執行職務而有意用暴力、威脅方法進行阻礙。
三、妨礙公務罪刑事拘留還能出來嗎
還能出來。
如果構成妨害公務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刑滿后就能出來。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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