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后翻供罪名怎么認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7:07:23
自首后翻供罪名怎么認定
法律分析:通常認為,自首以認罪為必要,司法解釋也規定,一審判決前翻供的,不能認定自首。這些觀點和規定,未免過于簡單化。鑒于自首的成立統一于主動、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客觀行為,不能因為當事人欠缺主觀上的認罪態度而否認其客觀上主動、如實供述的行為。其次,自首是當事人犯罪后、歸案前這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具有自首價值的行為。當事人投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首行為即告完成。認定自首,應當以犯罪后、歸案前這一時間段內當事人自首的行為為依據,而不是以歸案之后的其他行為為依據。因此,當事人在自首行為完成以后的翻供行為,不能改變其先前的自首行為的性質。最后,既然認定自首不以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為依據,而是以經查證屬實的當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實為依據。所以,對翻供的是否認定自首,應以當事人投案時的行為是否成立自首為依據
導讀法律分析:通常認為,自首以認罪為必要,司法解釋也規定,一審判決前翻供的,不能認定自首。這些觀點和規定,未免過于簡單化。鑒于自首的成立統一于主動、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客觀行為,不能因為當事人欠缺主觀上的認罪態度而否認其客觀上主動、如實供述的行為。其次,自首是當事人犯罪后、歸案前這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具有自首價值的行為。當事人投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首行為即告完成。認定自首,應當以犯罪后、歸案前這一時間段內當事人自首的行為為依據,而不是以歸案之后的其他行為為依據。因此,當事人在自首行為完成以后的翻供行為,不能改變其先前的自首行為的性質。最后,既然認定自首不以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為依據,而是以經查證屬實的當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實為依據。所以,對翻供的是否認定自首,應以當事人投案時的行為是否成立自首為依據
法律分析:通常認為,自首以認罪為必要,司法解釋也規定,一審判決前翻供的,不能認定自首。這些觀點和規定,未免過于簡單化。鑒于自首的成立統一于主動、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客觀行為,我們不能因為當事人欠缺主觀上的認罪態度而否認其客觀上主動、如實供述的行為。其次,自首是當事人犯罪后、歸案前這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具有自首價值的行為。當事人投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首行為即告完成。認定自首,應當以犯罪后、歸案前這一時間段內當事人自首的行為為依據,而不是以歸案之后的其他行為為依據。因此,當事人在自首行為完成以后的翻供行為,不能改變其先前的自首行為的性質。最后,既然認定自首不以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為依據,而是以經查證屬實的當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實為依據。所以,對翻供的是否認定自首,應以當事人投案時的行為是否成立自首為依據。因當事人自首而使懸案得以告破,在審案件得以順利處理的,應當認為自首的價值已經實現,即使以后當事人翻供,也不影響自首的成立。當然,當事人翻供的態度足以降低對其從寬處罰的幅度。如果因被告人翻供而妨害破案或審判的,說明其投案自首的價值還沒有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認定自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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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后翻供罪名怎么認定
法律分析:通常認為,自首以認罪為必要,司法解釋也規定,一審判決前翻供的,不能認定自首。這些觀點和規定,未免過于簡單化。鑒于自首的成立統一于主動、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客觀行為,不能因為當事人欠缺主觀上的認罪態度而否認其客觀上主動、如實供述的行為。其次,自首是當事人犯罪后、歸案前這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具有自首價值的行為。當事人投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首行為即告完成。認定自首,應當以犯罪后、歸案前這一時間段內當事人自首的行為為依據,而不是以歸案之后的其他行為為依據。因此,當事人在自首行為完成以后的翻供行為,不能改變其先前的自首行為的性質。最后,既然認定自首不以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為依據,而是以經查證屬實的當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實為依據。所以,對翻供的是否認定自首,應以當事人投案時的行為是否成立自首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