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觸犯不報安全事故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應當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報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謊報安全事故罪最多判多少年?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既遂判量刑如下: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是由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使得原本可以得救的人員失去了生還的機會;或者由于行為人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使得有關部門沒能采取及時有效的救助措施,造成傷員人數、財產損失擴大等情況。
“情節特別嚴重”,是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在事故發生后不僅自己不報、謊報事故情況,而且還指使、授意甚至阻止他人報告,或者逃匿、偽造、破壞事故現場、轉移、藏匿、銷毀有關證據,不僅貽誤了事故搶救,而且還給事故調查處理設置障礙等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
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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