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公司人格混同的,公司債務應由其共同承擔:公司享有獨立人格,得以獨立承擔責任,使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當出現公司關聯機構混同的情況,由于關聯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東濫用了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否認關聯公司各自的獨立人格,將各個關聯公司視為一體,對其中特定公司的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關聯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債務誰來承擔?
關聯公司人格混同的,公司債務應由其共同承擔。1、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2、當出現關聯公司人格混同的情況,多是由于股東濫用了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否認關聯公司各自的獨立人格,將各個關聯公司視為一體,對其中特定公司的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風險提示:關聯公司最好從財產、業務范圍、組織機構等方面避免發生混同的情形,否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以及關聯公司共同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要是協商不成或無法協商的,最好盡快咨詢專業公司法律師,分清法律責任,積極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聯公司人格混同,債務由誰承擔呢
當關聯公司人格混同的,公司債務應由其共同承擔。公司享有獨立人格,得以獨立承擔責任,使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當出現公司關聯機構混同的情況,由于關聯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東濫用了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否認關聯公司各自的獨立人格,將各個關聯公司視為一體,對其中特定公司的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風險提示:因此,可以根據《公司法》第3條、第20條的規定,要求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共同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要是協商不成或無法協商的,最好盡快咨詢專業公司法律師,分清法律責任,積極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追償。
公司債務誰來承擔責任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破產后債務誰來承擔
公司破產后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收購后債務誰來承擔
常見的收購方式有兩種,主要有股權收購和資本收購。兩者在對既有債務影響等方面有諸多不同。1、股權收購,一般是指公司股東的股份由原股東轉讓給新股東,新股東替代原股東在公司中的地位,繼續行使原股東的公司權利。由此可以看出,股權轉讓合同是新股東和原股東之間訂立的關于股東之間股權轉讓的問題,并不涉及公司的債權債務,公司原有的債權債務并不會因為股東的變更而變更或消滅,原股東因被收購而退出公司,那么原有的債務應當由新股東在出資范圍內承擔。2、資本收購,是指公司以有償對價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資產的民事法律行為。資本收購一般不涉及公司股東權益,收購方看中的是受讓方某一具體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采礦權、特種行業許可證等。由于收購方并不涉及股權,對于原公司的債務也就不承擔責任。但也有例外情況,即雙方在收購協議中約定了受讓方不僅受讓資產,還受讓相應的債務,那么受讓方將對約定的這部分債務承擔責任。風險提示:建議收購方與原股東會在股權收購協議中約定:基準日之前的債務由原股東承擔,基準日之后的債務由新股東(收購方)承擔。此種約定,實質上是公司將自己的債務轉讓給了原股東或新股東,是一份債務轉讓協議。債務轉讓,需經債權人同意。因此,此種約定在沒有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效的。雖然此種約定對外無效,但在新老股東以及公司之間還是有法律約束力的。 該內容由 郭大偉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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