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法是主觀不承認或者不情愿辦要構成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判決,服法是主觀承認,心甘情愿的接受法律判決。
伏法指是罪犯承認了罪行,受到了法律懲處,是不論主觀是否情愿,都被動地承受法律裁決。依法受刑,服從法院的判決。
服法是犯罪主體在對自己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承認犯罪事實,判決之后,甘心情愿服從法律的裁判,承認法律的懲罰。是主觀上承認,接受法律的裁決。
一、含義不同
伏法:(犯人)被執行死刑:罪犯已于昨天伏法。
伏法指是罪犯承認了罪行,受到了法律懲處。是不論主觀是否情愿,都被動地承受法律裁決。依法受刑,服從法院的判決。
服法:有罪依法受刑。
服法是犯罪主體在對自己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承認犯罪事實、判決之后,甘心情愿服從法律的裁判,承認法律的懲罰。是主觀上承認、接受法律的裁決。
二、主觀意愿不同
伏法是主觀不承認或者不情愿辦要構成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判決。
服法是主觀承認,心甘情愿的接受法律判決。
三、是否有強制性
伏法是指被官方抓住后,叫伏法,帶有強制性。
服法:自己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從內心里自覺的認罪,是自己自愿的覺得自已的行為已經犯罪了,而且自愿的為自己的行為接受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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