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臺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裁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貴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勞動合同何時生效有哪些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試用期轉正后要簽勞動合同嗎
一般建立用工關系后的一個月內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臺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裁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貴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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