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怎樣處理?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7:16:38
法律規定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怎樣處理?
法律規定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怎樣處理?!渡a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導讀法律規定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怎樣處理?!渡a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法律規定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怎樣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還有不懂的嗎?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法律規定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怎樣處理?
法律規定安全事故隱瞞不報,怎樣處理?!渡a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