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子女繼承父母遺產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7:15:28
外籍子女繼承父母遺產
法律分析。一、凡申請繼承在華遺產的華僑和外籍人,均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華關系人的親屬關系。該公證書須經居住國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辦理認證的其他官方機構和我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二、申請人可持上述經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有遺囑,連同遺囑)親自來華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公證部門對有關證件審核后,如認為符合我國關于遺產繼承的現行規定,將發給繼承權證明書。申請人可憑此到遺產管理部門(如房管局、銀行等)辦理具體繼承事項。三、如需要公證的主要事實發生在我國內,繼承人也可向我國有關地方公證機關申請公證,由公證機關核發繼承權證明書。在此情況下,申請人須加辦委托書。委托書同樣須辦理(一)項中所說的認證手續法律依據。
導讀法律分析。一、凡申請繼承在華遺產的華僑和外籍人,均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華關系人的親屬關系。該公證書須經居住國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辦理認證的其他官方機構和我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二、申請人可持上述經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有遺囑,連同遺囑)親自來華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公證部門對有關證件審核后,如認為符合我國關于遺產繼承的現行規定,將發給繼承權證明書。申請人可憑此到遺產管理部門(如房管局、銀行等)辦理具體繼承事項。三、如需要公證的主要事實發生在我國內,繼承人也可向我國有關地方公證機關申請公證,由公證機關核發繼承權證明書。在此情況下,申請人須加辦委托書。委托書同樣須辦理(一)項中所說的認證手續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
一、凡申請繼承在華遺產的華僑和外籍人,均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華關系人的親屬關系。該公證書須經居住國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辦理認證的其他官方機構和我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二、申請人可持上述經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有遺囑,連同遺囑)親自來華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公證部門對有關證件審核后,如認為符合我國關于遺產繼承的現行規定,將發給繼承權證明書。申請人可憑此到遺產管理部門(如房管局、銀行等)辦理具體繼承事項。三、如需要公證的主要事實發生在我國內,繼承人也可向我國有關地方公證機關申請公證,由公證機關核發繼承權證明書。四、申請人如不能親自來華者,可委托其在華親友代為辦理;在華無親友的,可委托財產所在地的律師代為辦理。在此情況下,申請人須加辦委托書。委托書除包括受托人的姓名、住址等內容外,還應說明受托人的權限。委托書同樣須辦理(一)項中所說的認證手續。五、在遺產繼承發生糾紛時,申請人須向遺產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由法院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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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子女繼承父母遺產
法律分析。一、凡申請繼承在華遺產的華僑和外籍人,均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華關系人的親屬關系。該公證書須經居住國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辦理認證的其他官方機構和我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二、申請人可持上述經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有遺囑,連同遺囑)親自來華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公證部門對有關證件審核后,如認為符合我國關于遺產繼承的現行規定,將發給繼承權證明書。申請人可憑此到遺產管理部門(如房管局、銀行等)辦理具體繼承事項。三、如需要公證的主要事實發生在我國內,繼承人也可向我國有關地方公證機關申請公證,由公證機關核發繼承權證明書。在此情況下,申請人須加辦委托書。委托書同樣須辦理(一)項中所說的認證手續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