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諒解書可作為達成和解的證據,被害人諒解嫌疑人可從輕處罰,甚至免除刑罰。輕傷一級案件如果有諒解書,法院會根據案情依法判決,可從輕處罰。刑事和解協議書的效力包括被告人從輕處罰、適用非監禁刑、減輕處罰,甚至免除刑事處罰。
法律分析
刑事有諒解書,如果已經達到犯罪標準,也是會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刑訴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輕傷一級有諒解書怎么判?
有自首情節、諒解書的從輕處罰,這是法定的,以后吸取教訓,珍惜自由,愛護家人。法院會根據案情依法判決,法定范圍內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
輕傷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礙的輕微損傷。此種損傷在受傷時或在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勞動能力降低不超過三分之一。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事和解協議書的效力:
(一)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二)符合非監禁刑適用條件的,應當適用非監禁刑;
(三)判處法定最低刑仍然過重的,可以減輕處罰;
(四)綜合全案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結語
諒解書在刑事案件中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減輕或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處罰。對于輕傷一級的案件,如果被告人真誠悔罪并通過賠償損失、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的諒解,法院會根據案情依法判決,可能會從輕處罰。刑事諒解書是一種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具有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然而,法院在判決時仍享有自由裁量權,會綜合考慮犯罪情節的輕微程度,有時還會適用非監禁刑或減輕處罰。因此,被告人應珍惜自由,吸取教訓,并與家人共同努力,以避免再次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