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主旨是:了解協議離婚的基本常識,包括夫妻雙方協商事項、簽訂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等;了解離婚給付孩子撫養費的標準,根據實際需要、負擔能力和生活水平確定;了解我國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的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和登記。
法律分析
一、協議離婚的基本常識有哪些
協議離婚的基本常識有:
1.夫妻雙方協商好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
2.簽訂離婚協議書;
3.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4.經過三十天冷靜期,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給付孩子撫養費標準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我國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程序
我國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程序如下: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持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初審。
3.冷靜期。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橐龅怯洐C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橐龅怯洐C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結語
協議離婚的基本常識是夫妻雙方協商好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簽訂離婚協議書,雙方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并經過三十天冷靜期后申請發給離婚證。離婚給付孩子撫養費標準根據子女實際需要、父母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我國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和登記(發證)等步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權利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權益 第六十七條 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申請查詢登記在對方名下財產狀況且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查取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的義務。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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