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應包括哪些內容?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7:10:14
離婚協議應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1、男女身份信息。2、明確雙方認識時間、結婚時間、登記機關、離婚原因等信息。3、男女雙方自愿離婚。4、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處理。5、離婚時一方存在生活困難等問題方應當給予適當的幫助。6、約定違約責任等。7、最后寫日期,簽字。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1、男女身份信息。2、明確雙方認識時間、結婚時間、登記機關、離婚原因等信息。3、男女雙方自愿離婚。4、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處理。5、離婚時一方存在生活困難等問題方應當給予適當的幫助。6、約定違約責任等。7、最后寫日期,簽字。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
離婚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男女身份信息;
2、明確雙方認識時間、結婚時間、登記機關、離婚原因等信息;
3、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4、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處理;
5、離婚時一方存在生活困難等問題方應當給予適當的幫助;
6、約定違約責任等;
7、最后寫日期,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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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應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1、男女身份信息。2、明確雙方認識時間、結婚時間、登記機關、離婚原因等信息。3、男女雙方自愿離婚。4、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處理。5、離婚時一方存在生活困難等問題方應當給予適當的幫助。6、約定違約責任等。7、最后寫日期,簽字。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