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能否認定為自首要視情況而定。1、應認定自首。二審只是就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在被告人構罪的前提下,只要一審時被告人自首的,就應該認定被告人成立自首。2、不應認定自首。二審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改判無罪的,不存在成立自首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第一百八十九條 證人作證,審判人員應當告知他要如實地提供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問。審判長認為發問的內容與案件無關的時候,應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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