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年休假勞動仲裁年限有幾年
員工年休假勞動仲裁年限有1年。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因年假產生勞動爭議的,一般只能主張一年前的年假,如果協商年假跨年的,可以主張跨年的年假。
帶薪年休假的天數是多久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帶薪年休假工資是勞動爭議嗎
帶薪年休假工資是勞動爭議。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以下這些均屬于勞動爭議。(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員工年休假申請勞動仲裁期限有幾年
員工年休假勞動仲裁年限有1年。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因年假產生勞動爭議的,一般只能主張一年前的年假,如果協商年假跨年的,可以主張跨年的年假。
勞動者主張未休年休假仲裁時效如何確定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訴請的仲裁時效期間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從應休年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計算;
用人單位允許跨年度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的,請求權時效順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從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該內容由 路成梁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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