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可以繼承國內房產,只要該房產系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外籍人繼承國內房產應當辦理手續如下: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公證書,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他與在中國遺留有房產的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該公證書還須經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根據領事條約,兩國互免認證的除外)
一、不動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辦理不動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后,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如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后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房產繼承的訴訟資料由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房產繼承訴訟管轄地確定為不動產所在地,即被繼承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繼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繼承人作為原告,另一部分繼承作為被告參與訴訟。房產繼承訴訟一般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過公證書予以認證;
2、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4、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三、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是什么?
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一)房產繼承公證程序
先聯系房產所在地公證處進行預約,所有的繼承人均需到場,如果是國外或者外地的繼承人無法到場的,公證委托當地親友代為辦理。房產繼承公證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繼承人身份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二)訴訟繼承公證程序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房產繼承訴訟管轄地確定為不動產所在地,即被繼承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繼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繼承人作為原告,另一部分繼承作為被告參與訴訟。房產繼承訴訟一般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過公證書予以認證。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條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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