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要寫明下列內容:(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二)離婚原因;(三)表明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四)孩子撫養問題;(五)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六)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七)隱匿轉移等財產處理;(八)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協議書必須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離婚協議書要寫明下列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離婚原因;
(三)表明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四)孩子撫養問題;
(五)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六)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七)隱匿轉移等財產處理;
(八)精神損害賠償。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書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1.離婚協議是雙方同意離婚的書面協議,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子女由誰直接撫養、撫養費數額以及支付方式;(2)、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3)、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等。2.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哪些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包括這些:夫妻雙方的姓名、年齡等基本情況;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協商一致的意見;夫妻雙方關于財產和債務的基本情況和協商一致的意見;子女撫養問題等相關內容。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應包括有哪些內容
離婚協議書應包含以下內容:一、協議離婚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四、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的劃分原則及明細;五、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六、夫妻共同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七、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八、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九、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十、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十一、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哪些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該內容由 崔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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