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百分百控股有利也有弊:
1、正常情況下,百分百控股意味著間接或直接的控制著目標公司經營控制權,百分百控股之后是控制者在決定著公司的事務和項目,股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
2、法人百分百控股的好處是集責權利于一身。獨攬人財物大權,決策快捷。盈利獨享。
3、法人百分百控股的壞處是決策缺少集體智慧,個人獨自承擔經營風險。企業難以做強做大。
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必須有兩人及以上合股,100%股權,就不是公司了,是個人獨資企業,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五十九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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