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關于喪假有如下規定:
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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