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發生后謊報或不報,情節嚴重的處罰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7:02:14
安全事故發生后謊報或不報,情節嚴重的處罰
安全事故發生后謊報或不報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體為對安全事故“負報告職責的人員”,主要是指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的投資人以及其他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導讀安全事故發生后謊報或不報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體為對安全事故“負報告職責的人員”,主要是指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的投資人以及其他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事故發生后謊報或不報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體為對安全事故“負報告職責的人員”,主要是指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的投資人以及其他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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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發生后謊報或不報,情節嚴重的處罰
安全事故發生后謊報或不報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體為對安全事故“負報告職責的人員”,主要是指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的投資人以及其他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