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不需要進行年審的,國家已經取消了營業執照年檢,但需要做年度報告。根據《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非法所得;
(四)責令停止營業;
(五)扣繳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以上處罰,可以并處。
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