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了保外就醫的定義、適用情況、執行機關、時間規定和回家問題。保外就醫是一種監外執行方法,適用于身患嚴重疾病、身體殘疾或年老多病等罪犯。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機關負責執行,進行日常性監督考察。期滿前,監獄等執行機關應派干警實地考察或發函調查,了解罪犯病情治愈情況。對于監外執行條件消失、刑期未滿的罪犯,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及時通知監獄收監。保外就醫可以回家,但需要犯人家屬同意并準備相關材料。
法律分析
由于罪犯已經保外就醫,因此不再需要由警察進行監督和考察。
保外就醫是監外執行的一種。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況,不適宜在監獄執行刑罰而采取的變更執行方法。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保外就醫:身患嚴重疾病的;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保外就醫保障了監獄里的罪犯接受治療的權利,是一種制度關懷,這也體現了對人的生命的尊重。
對保外就醫人員,由其居住地公安機關負責執行,進行日常性監督考察。期滿前,監獄等執行機關應派干警實地考察或發函調查,了解罪犯病情治愈情況,如病情痊愈的,應收監執行;如病情嚴重需繼續治療的,應由監獄等原執行機關提出延長保外就醫的意見,報省監獄管理局批準。對于監外執行條件消失,刑期未滿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收監。
根據罪犯病情,決定保外就醫的時間為半年或一年。期滿前如果病情尚未好轉,需繼續治療的,要依法辦理延長保外就醫手續,每次可以延長半年至一年。
保外就醫可以回家嗎?
保外就醫是可以回家的,但是這個時候需要犯人的家屬同意其回家,然后再將保外就醫回家的材料準備好交給公安局、省監獄管理局審批,只有審批通過之后,才可以帶犯人回家,沒有通過的話是不可以回家的。
綜上所述,保外就醫的罪犯應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監督考察,沒有警察看管。
結語
保外就醫是一種監外執行方法,適用于身患嚴重疾病、身體殘疾或年老多病等罪犯。罪犯在保外就醫期間可以接受治療,但需要由其居住地公安機關負責日常性監督考察。期滿前,監獄等執行機關應派干警實地考察或發函調查,了解罪犯病情治愈情況。如果病情痊愈,則應收監執行;如病情嚴重需繼續治療的,應由監獄等原執行機關提出延長保外就醫的意見,報省監獄管理局批準。保外就醫時間可以為半年或一年,期滿前如果病情尚未好轉,需繼續治療的,要依法辦理延長保外就醫手續。罪犯在保外就醫期間可以回家,但需經過公安機關和監獄等批準。
法律依據
第三十六條 有關行業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醫學院校應當加強對醫師的醫德醫風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章 醫療衛生機構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不斷改進預防、保健、診斷、治療、護理和康復的技術、設備與服務,支持開發適合基層和邊遠地區應用的醫療衛生技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二章 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第二十八條 國家發展精神衛生事業,建設完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維護和增進公民心理健康,預防、治療精神障礙。
國家采取措施,加強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評估、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服務的有效銜接,設立為公眾提供公益服務的心理援助熱線,加強未成年人、殘疾人和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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