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護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各個國家所規定的有效期限不同。中國的外交護照有效期為五年。公務護照和因公普通護照分為一次有效和多次有效兩類。多次有效護照的有效期為五年,是發給在一定時期內需要多次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一次有效護照的有效期為兩年,是發給在一定時期內一次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和一次有效公務護照滿兩年后,如有需要,可在國(境)外按規定手續申請延期一次。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護照。
護照有效期不足,需要換領護照的:
1、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的(縣)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門辦理
工作時間參考: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變更過信息的還須提交《居民戶口簿》等相應證明材料)
(2)原《護照》
(3)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需提交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出具的《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法律依據:《護照法》
第七條普通護照的登記項目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
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的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的十年。
普通護照的具體簽發辦法,由公安部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