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法總經理若是不知情,原則上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法人享有獨立財產權,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也是由公司享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權利能力。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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